太原师范学院南校区管委会
主任职责

    一、在院行政的领导下,对南校区管委会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领导本部门的人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创建精神文明先进部门,全面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领导本部门的人员认真履行管委会工作职责,紧紧围绕联络、协调、管理、服务的主要任务主动开展工作。
    四、经常深入各部门,收集师生员工、家属人员的意见,及时向院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反馈,并督促协助解决。
    五、密切同驻地政府,周边有关单位的联系,解决处理好各种事宜
    六、做好本校区内的安全稳定、消防、综合治理、卫生清洁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
    七、负责本区内师生员工参加全院性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
    八、主任因公外出,因私请假时,由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
    九、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教育训练、生活福利等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