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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社科部关于教材选用的若干规定

 一、教材选用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两课教材选用的文件精神选用教材。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统编的优秀教材;不选用协作编写的和自编教材;不编写和推销对学生学习用处不大、质量不高的学习辅导和学习参考书,加重学生负担,滋长腐败行为。
    二、教材选用,原则上首先选用国家教育部社政司组织编写的“两课”统编教材优秀;其次,根据学习和考研的需要,适当选用中国人民大学编写的“两课”优秀教材;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也可适当使用省统编的优秀、合格教材。
    三、经我部批准,我部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统编的优秀教材的编写任务的,所编写的教材我部可以适当选用。
    四、根据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未经我部批准,教师擅自参加一般院校协作教材编写的或自编教材的,我部不选用其教材。不允许教师擅自向学生推销自编的教学参考书和其他辅导材料。
    五、形势与政策课一般不选用教材,也不自编教材,也不准向学生推销其他学习材料。学生学习主要通过教师的课堂讲授。
    六、教材选用的程序:首先由教研室主任提出选用教材的计划,部主任与分管教学的副主任研究、比较后,做出选用具体教材的决定。由教学秘书填写教材征订单,报教材科统一办理征订手续。
    七、各任课教师有义务向学生解答使用该教材的原因,并督促学生购买教材,并向教材科缴纳教材费。
                                                                     社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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