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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师范学院社科部关于理论课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及质量监控的若干规定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切实保障教学质量,特制定理论课各主要教学环节的工作质量标准及监控体系。
    一、依据大纲,认真备课
    制定高质量的教学大纲是整个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都必须遵循的根本依据,也是衡量教学质量最根本的标准,备课是教学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
    1、教师开课必须具有教学大纲。由于“两课”教学的特殊性,国家有统一明确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基本要求,由本部组织各教研室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在组织教研室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执行计划并加以落实。
    2、任课教师按照拟开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同意后,严格按规定进度进行教学。
    3、任课教师在备课过程中,要尽可能深入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继课的安排,处理好课程间的衔接问题;要深入钻研教学大纲和经典教材,熟地掌握课程的理论体系、主要内容、教学的重、难点,明确各章节的主要教学目标及要求;要结合教学大纲,认真学习有关理论,大量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掌握本学科研究的前沿动态,科学合理地安排教学内容。必须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研讨活动,注意相互交流,不断更新知识以适应学科发展和实际需要。
    4、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写好详细的教案和讲稿。教案除有关课程的性质,总的课时、总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等总的说明外,在每一章的内容中还应包括:本章的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重难点及解决的方法;教学环节的时间分配;所采用的教学方法及手段;参考图书资料及思考题等。
    5、每学期课堂教学工作结束后,由各教研室分别组织教案交流,并对教案质量做出基本评价并记录在案,以作为进行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突出教学中心环节,保证课堂教学质量
    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反映并实现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过程。
    1、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任课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院有关工作考勤的规章制度,不得旷课、迟到、早退。任课教师在每次上课后在教学日志上亲自签名。
    2、熟练驾驭教学内容,深入浅出,表达凝练,深刻生动,富有感染力。切忌照本宣科,平铺直叙。
    3、科学准确讲授理论。理论阐述要做到概念准确、论述精辟,逻辑性强,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做到针对性强,理论联系实际,并及时反映理论最新成果及现实热点问题。
    4、科学采用教学方法。注意对教学方法的研究及运用,加强师生互动,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性、充分体现启发式、参与式和研究式教学规律,切忌“一言堂”、满堂灌。
    5、善于组织教学。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大班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影响教学的干扰问题,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过程顺利进行。
    6、尽可能合理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板书条理清楚,逻辑性强。
    7、言谈举止文明,衣着得体,仪态大方,为人师表,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充分展示“两课”教师新形象。
    课堂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主要通过各方面的听课评价来实现,其具体方式如下:
    其一,部务会议每学期初制定课堂教学监控工作要点,质量监控任务,学期末认真总结。
    其二,部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四课时,并有详细记录。
    其三,通过教务处每学期组织的学生对每个教师的评价结果,肯定优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其四,本部每位教师相互听课后的同行评价结果,由部教学指导小组整理汇总,每学期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四次。
    其五,本部教学指导小组组织听课的评价结果,进行专项评价与研究。
    其六,组织全体教师每学期末进行教学评议及经验交流。
    课堂教学质量主要根据以上各类教学评估,进行定性定量按比例综合评定。所占比重一般分学生评估(50%),同行评估(20%),教学指导小组评估(30%)。
    三、辅导答疑及作业批改
    辅导答疑是教学活动的一个基本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学生作业批改又是教学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学生巩固和消化所学知识,培养独立思考习惯,提高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保障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1、每位任课教师均应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辅导答疑的工作。实行平时课间答疑与集中辅导答疑相结合,每位教师每学期至少安排三次辅导答疑,时间地点由教师和学生视具体情况和可能约定。
    2、教师要有专门的辅导答疑记录本,将辅导答疑情况认真详实的记录,并在期末交给教研室备查,并将其记入教师学期或学年教学工作档案,作为教学工作评价的组成部分。
    3、根据教学需要可选择多样作业形式。包括指导阅读文献资料、书面作业、实践作业、综合作业、课题研究等。
    4、作业分量适当批改及时,一般每个单元(每一章)结束,都要按照教学目的和要求,布置适量思考题或其他作业,每学期为学生布置的书面作业不少于5次,教师可根据情况采取轮流批改、抽查批改、教师讲学生互评、自评自改等方式。每位教师每学期对学生书面作业的批改率要达到100%。
    5、教师要将自己的作业布置和批改情况认真详实记录在专门的教学笔记本上,期末交教研室审查并记入教师教学工作档案,作为教学评价的组成部分。
    四、成绩考核
    对学生成绩的考核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师教学工作质量的综合体现,也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1、考前的复习。任课教师应加强平时对学生的辅导,考前只能安排个别辅导和答疑,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场合暗示透露考试内容或指定缩小复习范围,更不得拟定复习参考题。
    2、试题的命制和选用。考题命制一般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每次考试命题必须按照学院的规定统一题型、统一格式,每一考试课程分别命制等量试题A、B两份,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经部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审定,报教务处随机选用,统一印制试卷组织进行考试。
    考查课由教研室统一研究,讨论决定考查形式、内容,并由任课教师组织实施。
    3、命题的基本要求。要以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为依据,遵循“大题量、广覆盖、类型多样、难易适度”的原则。体现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等不同层次的要求,设计合理,难易适度。试题要附上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
    4、考试必须严格考风考纪。考前,任课教师不得给学生勾划或变相暗示考试的重点内容或范围。考试时,要按照考试规定严格监考。考试后,由教研室统一组织以流水作业的方式,集体评卷、登分。在以上各个考试环节上,要杜绝作弊现象。
    5、试卷分析和考试总结。考试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试卷分析,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任课教师讨论并完成书面考试总结,并放入教学档案,将所获信息作为改进下一轮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
    6、教学秘书应对考前考后试卷严加保管,坚决杜绝以任何方式泄题,防止试卷丢失或发生意外事故。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社科部
                                                                               200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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