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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阅卷领导组及职责
组长:梁建军
副组长:张秀英
成员:冯海龙、郭春梅、张伟、李璐娇、杨保兰、段震
考试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监督本部各课程考试、考查的相关工作。部主任负全面责任,部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教研室主任根据领导组的安排及规定,具体组织落实本教研室每学期的课程命题、试卷装订、考场分卷、阅卷登分、试卷分析等项工作。教学秘书负责考试阅卷过程各项具体工作的内外协调、信息传达、具体落实,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圆满的完成。
二、阅卷教师职责及其要求
1、考试阅卷工作是一项极其严肃、细致的工作,全体教师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对工作一丝不苟的精神,严格执行考试操作规程,如出现因不负责任造成的差错和负面影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具体情况批评教育乃至扣发相应课时津贴或岗位津贴。
2、考试课程实行集体流水阅卷制度。全体任课教师在本部办公室流水阅卷,试卷不得以任何借口带出办公室,不让任何与试卷无关的人接触试卷。阅卷期间各教研室保证试卷的安全及存放。
3、试卷阅毕,集体在办公室统一拆封、统一登分。任课教师填写考试质量分析表。各教研室主任写出考试分析总结。
4、考查课由任课教师命题或教研室统一命题。由任课教师负责随堂考试、阅卷、登分,一般不流水阅卷。
三、阅卷统一标记及要求
1、阅卷一律使用红色圆珠笔或中性笔。
2、整个试卷只打正分,不打负分。
3、阅卷人可签姓或名,以明确阅卷责任人不至于造成本教研室阅卷人混淆不清为准。
4、客观性试题标记及要求:考生所做答案准确,在答案处不做任何标记;考试所做答案错误,在答案处划一横线,将该大题所得分值填入得分栏内并记入卷首相应题号内。
5、主观性试题标记及要求:主观性试题包括名词解释题、辨析说明题、简述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等题型。
名词解释题、辨析说明题、简述题等题型,每小题不打采分点,只给出一个分数并写在该小题题号下。将全部小题所得分相加填入该大题得分栏内并记入卷首相应题号内。
论述题、材料分析题等题型,每小题打两个采分点(正分),相加后将得分写在该小题题号下。将全部小题所得分相加填入该大题得分栏内并记入卷首相应题号内。
6、保持试卷干净、整洁,除规定的标记外,阅卷老师不得在试卷上书写任何标记或文字。
社科部
2004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