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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的师德观

    康有为(1858-1927),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更生,广东南海人。康有为是近代教育史上“教育救国论”的宣传者,他把教育作为“救亡图存”的重要手段。他认为国家的强弱是以文化教育是否发达为转移。西方国家之所以富强,“不在炮械军器,而在穷理劝学”。“穷理”就是研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劝学”就是普及教育。因此他多次呼吁清政府兴办新式教育,引进西方学校制度和科学技术。学贯中西的教育家康有为按照幼教、小教、中教、高教的不同层次,分别提出了教师素质的要求和行为准则:“德性慈祥,身体健康、资禀敏慧、有恒心而无倦心,有弄性而非方品者”;“学行并高,经验甚深”、“德性仁慈,威严端正,诲诱不倦”、“惟才德是视”;“行谊方正,德性仁明,文字广博,思悟妙通,而又诲人不倦,慈幼有恒”;“专学精深,奥妙实验有得”(《大同书》)等等。
    康有为十分重视教师道德的影响和作用,认为教师道德是“全世界之人类才能德性皆系之”。因此,全社会必须尊师重教。他认为,教师履行了父母的责任,其功德大于父母,所有人若路遇教师“不论贵贱,皆加礼敬”。当然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这也只能是一种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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