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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威的师德观

    1.“儿童中心论”。这是进步主义教育的一个核心思想,也是杜威教育理论体系中最有代表性的观点之一。杜威认为,传统教育的最大缺点就是从“上面”或“外面”对儿童实行强迫教育和教师实行“武断性”的主导作用。他在《学校与社会》中批判了旧教育不尊重儿童的弊病,针锋相对地提出了“儿童中心”的主张。杜威反对传统教育不重视儿童的错误做法,他批评说,传统“学校的重心是在儿童之外,在教师,在教科书以及在其他你所高兴的地方,惟独不在儿童自己即时的本能活动和活动之中”。他则极力主张应把教育的重心转移到儿童身上。他说:“现在我们教育中将引起的改变是重心的转移。这是一种变革,这是一种革命,这是和哥白尼把天文学的中心从地球转到太阳一样的那种革命。这里,儿童变成了太阳,而教育的一切措施则围绕着他们转动,儿童是中心教育的措施便围绕着他们而组织起来。”
    2.“做中学”。“做中学”是杜威全部教学理论的基本原则,他在自己的哲学、教育学理论阐述中虽然也使用了“活动”、“实践”等字眼,但在实质上,他所理解的“实践”只是“做”,而他把“做”看成是人的本能活动。他认为人有四种本能:制作、交际、表现和探索。在这四种本能中,制作与探索尤为突出。因此,“做中学”是符合人的本能要求的。杜威尖锐地批判了僵化的形式主义教育。他认为这种教育是“经院”式的,是死知识的灌输。儿童只是被动地接受一知半解和生吞活剥的东西,以至“学习”变成了令人厌烦的同义词,一堂课等于一次苦役。他批判了传统教育的“三中心”的教学,即仅仅以书本的知识、课堂上的讲授和教师主导作用为教学的中心,而把真正的“中心”——儿童抛在了一边。杜威肯定了传统教育的代表赫尔巴特在教学理论上的重大贡献,但同时又指出,赫尔巴特忽视了最重要的东西,即儿童具有寻找机会、主动地表现自己的生命力的能力。因此,杜威认为,赫尔巴特主义基本上是重视教师的教,而不是注重儿童的学。儿童应当怎样学习?教学应当怎样实施呢?杜威说:“人们最初的知识,最能永久令人不忘的知识是关于‘怎样做’的知识。”为此,教师就应当遵循儿童获取知识的“自然途径”,为学生提供一定的环境,使学生“由做事而学习”。
    在杜威的教学过程理论中,教员不再是学生的“导师”,而仅仅是学生从事活动的指导者、参谋、助手。应该指出,杜威并没有忽视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的合作关系。在他看来,在教育过程中激发学生自己解决问题,并不意味着教师可以袖手旁观;而是要参与学生的活动,但仅仅是不要让学生“过多的意识到”教师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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