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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阿姆司•夸美纽斯(1592—1670),是一位博学而天才的捷克教育家。他十分重视人的积极创造能力,他赞美“人是造物中最崇高、最完善、最美好的,人本身是一个‘小宇宙’”。他在《大教学论》和《母育学校》两部巨著中,充分描述了他的教育思想,体现了他的师德观。
1.反对生搬硬套,死记硬背的教风。
他说,教,并不是说要把词、句、名词的杂拌填塞到人的脑海中去,这意味着,发掘才能,正像从一个活的源泉流出小溪(知识),又像是从一株树的幼芽长出叶、花、果实
2.深刻认识到教育对社会生活的作用,道出教师的伟大责任。
他认为“教会与国家的改良在于青年得到合适的教导”。他希望通过教育改变社会道德普遍堕落的现象,从而减少黑暗与倾轧,得到光明与和平。他认为,人生来便具有“学问”、“道德”和“信仰”的“种子”,但是它们的发展完全取决于人所受的教育。他说:“谁如要形成一个人,那便必须由教育去形成。”“只有受过一种合适的教育之后,人才能成为一个人。”不难看出,这里已道出了一个教师的巨大作用。
3.教师要热受儿童。
欧洲中世纪的学校充满了挥动教鞭的声音和挨打学生的号叫声。学生受惩罚的原因是由于成绩不好,行为不良。夸美纽斯坚决反对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使用惩罚,他认为教师应该以身作则,以父亲式的教导训诫来教育儿童守纪律,温存地、好意地对待儿童。并觉得,教师应有广泛的知识和高尚的道德品质,而最要紧的是对儿童的热爱。他在《母育学校》中说:儿童“应比金银珠宝还要珍贵些,亲些,儿童是使我们不忘谦虚、和蔼、仁慈、协调等等美德的镜子。”
4.提倡教师教学循序渐进。
在《大教学论》第17节论证教学的“便利性”原则时,夸美纽斯提出:①自然不性急,只慢慢前进。②大鸟育雏时按照雏鸟的消化能力小心选择食物,慢慢喂养。③教学上贪多求快有很多弊病。④正确的教学方法是适合学生的能力,循序渐进。
5.主张教师教学要少而精。
他说:“我们希望人人都去学习的是存在中的一切最重要的事物的原则、原因和用途”,是“掌握任何科目的要点”。并反复强调:“一个人的口袋里与其有120磅的铅,还不如有几块金子。……不要重量,要质量。”提出除芜存精,删繁就简,革新旧教材。
6.教师在培养儿童时重在启发。
为了调动儿童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夸美纽斯认为,必须启发学生热爱学习的愿望。人说,渴望学习的人,学习好比“一个人饿了,急于要吃食物,……立刻可以把食物消化,容易把它变成血肉”,因此他要求“应该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把孩子们的求知与求学的愿望激发起来”。夸美纽斯强调指出,教学如果不成功,不能归咎于学生,而要归咎于教师无能”,“假如学生不愿学习,那不是别人的过错,而是教师的错处”
7.教师要注意教学方法。
夸美纽斯认为,吸引学生爱好学习的方法很多。比如提示法,教师应把所教课程的轮廓、目标、界限和结构告诉学生。他认为在教学中,教师可以介绍一些有趣的和实用的知识,采用直观教具及利用表扬、奖励等多种方式,去吸引和激励学生,他认为引导的办法是最科学的,强调要遵循自然,“因为凡是自然的事就都无需强迫。水往山下流是用不着强迫的。……我们用不着劝说一只鸟儿去飞,樊笼开放后它就立刻会飞的”。
8.主张教师要因材施教。
夸美纽斯认为每一个儿童都有个别差异,并指出:“人心的不同和植物、树木或动物之各不相同一样大;……有些人的心理能力确乎是很大的,他们能在每门学科上面有成就;但也有许多人,连某些基本的东西都极难掌握。有些人对抽象的科学显得很有能力,但是对于实用的科学,才力之小,就像一匹驴子不会玩七弦琴一样。有些人除了音乐以外,什么都能学会,有些人却不能够精通数学、诗词或逻辑学。”由于儿童的个别差异,夸美纽斯认为,教育者不应对某些儿童厌弃,并强调指出:“教师是自然的仆人,不是自然的主宰”,依照自然行事,顺应儿童天生倾向发展,是每个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原则。据此,他要求教师必须研究儿童、了解儿童、掌握不同儿童的特点,根据不同的特点,有的放矢。
9.教师要对儿童道德方面进行教育。
夸美纽斯对儿童道德教育的基本思想是:第一,人生的头几年就应该奠定良好的德育基础,他说,“假如你不把良好的种子撒在地上,它便生不出别的东西,只会生出最恶的莠草。”因此,他强调:“德行应该在邪恶尚未占住心灵之前,早早就教。”第二,他认为孩子们模仿性很强,所以教师要树立生活的榜样。如果教师不能以身作则,成为表率,“他的一切工作都将是白费”第三,强调儿童道德行为要在实践中锻炼。他认为:“德行是由经常作正当的事情学来的。”他说教师应让儿童“从服从学会服从,从节制学会节制,从说真话学会真实,从有恒学会有恒”
夸美纽斯虽然是一位资产阶级教育理论家,但“就其思想的深邃、见识的卓越、涉及领域的广阔,乃至实践经验的丰富及其理论的可行性来说,教育家中没有哪一个可企及”。时至今天,他的教育理论思想和所提倡的教师应具有的品德,都是值得我们每位为师者学习和借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