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太原师范学院 学生科技爱好者协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指导下,由广大学生利用第二课堂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学习的群众性学术科技类团体。它立足本系,面向全院,负责我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宗旨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围绕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为目标,以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为中心,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学术性、知识性、实践性的课外学术科技活 动,宣传科学精神,弘扬科学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研意识,致力科技发展,推广科技成果,活跃学术氛围。
第三条 任务
1、 开展以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第二课堂"活动,活跃同学的学术思想,培养同学的科技意识,提高同学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2、 推广和普及现代化科技知识,加强各学科知识的交流、渗透,拓宽同学的知识面,优化同学的知识结构。
3、 开展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活动,组织同学运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
4、 举办科技作品制作竞赛,科普月等系列活动。
5、 构建学生实践锻炼和服务社会的良好平台。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具有科技爱好、未受过重大处分、承认协会章程、并愿意遵守有关条款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2、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对本会工作有评议、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的章程。
2、 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维护本会的利益和声誉,积极为本会作贡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3、 在认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
4、 反映广大同学对学生科技爱好者协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 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学生科协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科协声誉和利益者,经学生科技爱好者协会理事会研究通过,开除其会籍。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学生科技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学生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其职责为:
1. 讨论、决定学生科技爱好者协会的方针、任务;
2. 听取、审议并通过学生科技爱好者协会理事会工作报告;
3. 选举新一届学生科技爱好者协会理事会;
4. 讨论、通过有关决议和提案;
5. 修改、通过本章程。
第九条 学生科技爱好者把协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下设办公室、科研科普部、外联部、宣传部。
第十条 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由学生科技爱好者协会理事会行使职权。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一条 学生科技爱好者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
1. 学生科协服务小组的有偿劳动收入;
2. 个人或团体捐赠或资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 |